青光眼介紹

青光眼是由一群不同的病因所造成的疾病。因此他們的治療及病情的預後也不盡相同。但是他們又有一些共同的特徵,眼壓高、視野缺損(從周圍先開始)、視神經損壞、眼球突出、視力減退、畏光、光暈現象、流淚。

青光眼通常沒有明顯症狀,除非是急性青光眼,眼睛會脹痛、視力模糊,患者才會到眼科檢查,否則多是在做一般眼科檢查時,被「額外」診斷出來。
如果青光眼沒有早期發現,一旦視神經損傷,就無法恢復。因此建議40歲以上,每半年定期到眼科測量眼壓、檢查眼底、視野,以確定是否患有青光眼,別讓它成為視力的隱形殺手。


慢性青光眼的病人往往沒有自覺症狀,等到病人發覺視力降低時,多半已經是末期。
急性青光眼的病人會有頭痛,嘔吐,視力糢糊,看燈光有虹暈等症狀。診斷青光眼最重要的就是眼底視神經檢查,因為它是目前所知最早會出現病變的地方。

 

依照病因青光眼可分為原發性和續發性。原發性就是我們目前找不到任何原因可用來解釋青光眼的發生,續發性則是有原因來解釋它的成因,如發炎、藥物的使用等。依照解剖學上隅角開放程度的不同,青光眼可分為隅角開放性及隅角閉鎖性兩種。又根據發病速度及眼壓上升的快慢可以分為急性及慢性。

 


圖片來源: 林新醫院